閒聊:記法律的時候

最近大家應該都要複習法令了吧?我以前每次讀法令都會有一種,制定那麼多法令,真的很煩。不過最近因為考試復習的時程也差不多了,我看到法令都會想到很多事情。

比如說憲法之中的基本國策,基本國策的第十三章第五節講述了教育文化,增修條文也有補充性的規定,可是說實在話,我們的文化預算少得可憐,看主計室網頁的數字也才不過百分之一左右,也許有很多型式的預算塞到別的部門,也許有很多事不符合現實,不過這些猜測和疑問,反而加深了我吐槽的決心。

憲法158條到167條中,比如說166條,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發展,隨時提高其待遇。可是搭配上最近的偏鄉教師不足,真的有讓藝文工作者在這邊有存活的打算,或是長期以來其實對藝文教育者其實根本就放棄了?只有讓紙風車劇團的人巡演就夠了嗎?偏鄉的老師有沒有因此得到更多的幫助和行政支援?

有機會要來好好理解主計資料,不過這種資料呈現方式真的一點都不親民。
比如說我的家人看到了,其實不知道第一預備金的意義,也許要在網頁其他部分作一個簡單的說明,另外我看有些文化預算其實有些部分不列入文化部,是分散在其他部會,還是我有誤會了?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中央政府總預算
http://www.dgbas.gov.tw/ct.asp?xItem=26269&CtNode=5389&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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