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政:有關工作內容2

老實說之前談到工作內容,比我想像中還要多人點閱,這實在是表示大家有興趣,但完全不知道實務上會發生什麼事情。感覺上我好像提供了不少有人實質上需要的情報?也有可能是我關鍵字設定錯誤的關係啦...

當然我相信也沒有什麼人要看這個地方或留言(眼神死),在不會危害到文資安全與職業道德下,我想還是會講更實務上的事情,會比起只看虛無飄渺的「檢測保養維修記錄」的字眼好多了。




以下只是我這個菜鳥的想法,也是實務工作中我碰到的狀況,千萬不要一體適用。因為文化資產的變異性實在太大。我因為在有形體的組內工作,當然也只能提供相關的工作經驗談。這篇文也是日後我可以反省我以往想法的路標。


一、古蹟



1.調查研究



如果以往紀錄不足,再加上長官要省錢,維修經費就會大幅被砍,所以基本上除了管理維護計畫之外,最好都要先做調查研究,調查研究的時間大約是半年至一年,也要看預算、區域來決定時程。

調查研究的好處就是:

  (1).確定哪些是重要價值的部份:

這樣你才會有用錢的優先順序,例如價值高或危險程度高比較優先,不然什麼都要修,預算就只有那麼多,你還是要有中長程計畫以備不時之需。因為每半年到一季左右,上面的單位就要開始蒐集資料,準備做年報或提相關案件,如果每個案件都不會被砍預算的話,那我只能說你/妳很幸運。

  (2).確定哪些需要定期汰換、檢修的部份:

這樣你才不會修的時候沒有頭緒,有些時候管線就是有使用年限,但是長官可能認為可以用就不給你經費換,但是要是發生電線走火,可能有危險,危害程度太大的部份,承辦人還是不要冒險。如果調查研究有災害分析,你要錢就有憑有據。

  (3).最基本的資料蒐集:

以往文獻、修繕紀錄、圖說紀錄,如果要運用(出版、教學、展覽或文創開發),就要先整理好,同時搭配智慧財產相關法令,日後若長官要求你再利用,有了這些一次解決會省掉很多人力物力,不過前提是拿得出錢和時間整理。

很多人以為整理資料不用花時間,其實是錯誤的,如果給個十萬就能把所有原因都找出來,所有文件都整理好,那也太廉價。只不過很多主管都以為我們私底下可以整理。

一個人整理一個部門會很慘,更慘的事情是不好找,而且還沒辦法電子化,很多時候內部網路先把檔案掃描的話大家會比較好查閱。另外,基於某些涉及政府資訊公開,古蹟的部份就要真的很小心了,一不小心就會變成奪寶奇謀。

把災情和破壞原因分輕重順序,不論維修或追朔就會比較方便。但有時候就是因為怕爭議,結果審查會一直開,就太矯枉過正了。


2.提報相關單位



人員安全古蹟重大價值維護這兩點一定是最優先考量。

   (1)一般緊急狀況

比如說,瓦片突然掉下來,但是這時候你就要根據現場勘查(有時需要有專家陪伴),或是調查研究的檢視或修復原則決定要怎麼修。你不見得是爬上去修的那個人,但有時候你必須會跟機電或總務相關組別或科室的人一起看一下(因為寫報告的人可能就是你),視情況緊急程度決定是否要往上通報。

小型修繕:基本上不危及結構,也不涉及高度價值之物件,小額採購可以搞定的話,就馬上請廠商估價吧!通常都是沒有立即危險的狀況,但是偶爾高度過高,需要出動大型機具的時候,請注意勞工安全和通報相關勞安單位。不過如果是外表的裝飾性結構,雖然沒有立即危險,但是還是有可能不走小型修繕路線。這和古蹟的價值判定是有關的。

大型修繕:涉及的面積、價值度或危險度太高,封館舍好幾個月都有可能。到時候就要公開評選,價錢都不會太低的話,幾百萬就再見啦~

如果有影響到動線或安全,麻煩廣為周知(如碰到校外教學預約導覽的時候),不要地面有洞沒警示燈,下場搞不好就是有人輕重傷。

維護和保養文化資產本來就不是很快的事情,要很有耐心地和民眾解釋修復的原則(你還記得真實性嗎?),這時候你就要運用考試讀書時學到的理論了。如果造成來客數下降的後果,可能就要搭配其他的活動來平衡一下。像遺址開挖、修復現場就可以做教育活動~


   (2)天災狀況

臺灣大型災害永遠不缺:風災、水災、地震、火災。無論如何,風災後如果有重大災情,進入緊急通報機制後,就要回報給文化局處,甚至是文化資產局,所以颱風天,搞不好還是會留下來值班,請務必注意人身安全,如果有必要,自備或借用安全帽、警示衣和手電筒吧。

確保通報機制和設備是可行的,端看各位的文化資產有沒有做好緊急應變計畫和防災計畫...

要注意的不是只有文化資產本體,要是附近的樹木不小心倒塌或傾斜,最好還是乖乖紀錄,否則不小心危害到建物本體,甚至是線路、排水,問題就會越來越大條。附近區域的交通也要心理有底,民眾有時候還是會在風災後來參觀,務必注意更新網站和相關聯絡電話。

風災完有時候還不能太輕鬆,損壞嚴重時,除了要通報,就要請專家或學者來現場,評估結構損壞程度,以免小害累積成大害。很多因天候在各種管線累積產生的雜物,請務必清潔暢通。

至於人災,只能說擋到其他人的利益就是災禍。警察、公務員人力不足,大家皮繃緊點。我的話大概就會搭帳篷了吧...
畢竟罰則太輕,人家可以賣一億,拆了只罰你一百萬的話,誰不拆?


3.管理維護計畫



   (1)叫別人交資料(或你自己寫資料)

在古蹟管理維護計畫中,會規定什麼東西應該要交出來,比如說每日、每月、每季的巡檢表格或異常災害紀錄表格,這點在古蹟管理維護計畫訂定前,務必和相關組室溝通過。因為有些部份可能會委外(例如清潔),要確定維護或通報事項是否有簽入合約中,有些會有執行困難,這個都要看預算和人力決定。

有了這些紀錄,找人修、找原因都會比較方便。機電保養會影響到火災發生原因,絕對不可少,勞工安全意識如果不是工程出生的話,基本上都很低像我就是,實務上請務必加強。

  (2)修訂管理維護辦法

每過一些時候要修訂,這時候你就要回頭想想一年來到底誰和妳/你抱怨了什麼事情?什麼地方和工程實務完全不符?老師這樣建議但實務上不那麼作的理由是什麼?有沒有記錄工法?有時候整體檢視下來,要修要補的事情很多,總之時時思考,立刻行動,放膽去問。


二、開會


因為業務包括古蹟與場地,所以只要有「場地」或「古蹟」相關的事務,就會被叫去開會。

  (1)委外展覽相關事項:

單位看到漏水、裂紋等等,搶修的比什麼都快,有時候就忘記通知你了,如果對方在乎的是面子,那你要注意的是安全,畢竟除了很醜之外,在合約上拜託一定要明訂通知我方單位拍照存證或簽約時要對方現場狀況必須要做紀錄。不然你以為你可以當鍵盤柯南嗎?

損壞有表徵的時候,要注意和以前的損壞紀錄作對比,工法、合約或報告書、承包單位、價錢和估價單等文件,放在哪裡心理要有底。

文化資產內辦展覽不是不可以讓策展單位大動工,不過要注意什麼才是價值性最高的部份,很多時候承辦人不知道,是因為根本沒做調查,加上公家機關的負責制度,難免限制東限制西。同時要注意施工程序,要不然連釘個釘子都不行的話,很多單位根本不想去辦展,麻煩太多。另外你提供替代方案,架truss和帳蓬會不會比較好啦~木隔板有沒有可以另外固定的方法。當你願意幫對方想,問題就容易解決。

古蹟可以再利用,但是別忘了,有時候不利用也是一種選項。

有關錢怎麼算、契約怎麼訂、帳怎麼拆恐怕就要找前輩問,畢竟國有財產出租這塊我比較沒有碰。不過同仁有找過律師問問題,看來很多東西都是當初訂沒想到會有爭議的吧。

  (2)自辦展相關事項:

有時候很多同仁會要你提供場地圖說或相關資料,我想除了提供之外,基本上要把容易損害的因素列入,提醒和注意是否有無損害。不過基本上有經驗的組別都會注意,偶爾還是需要提醒。

比如說你想在文化資產內舉辦園遊會兼賣書,時程有一個禮拜。那麻煩要確定一下,置放物品的位置是否有特殊性或最近檢查時很脆弱的地方,若是面臨維修事項,可以遷移至何處,還有善後清潔等等事項。比如不小心撞破屋子旁的磚頭,要怎樣修補等等,心裡還是要有相關的程序。畢竟妳/你可能對文化資產很熟,其他同仁可未必。

相關資料準備充足,也不要忘記文化資產也有所謂的環境容忍度,和建物、生態都有相關,也就是說還是要回歸調查研究。


我忘記說某種程度的另類傷害,基本上是超時工作,椅子坐久了人都不太動,目前知道某些同仁在某些地方上班,常常忙到晚上11點才到家,所以千萬不要跟我說「公務員不是不用加班?」這種鬼話。

我有時間的話會隨時補充,有問題請留言,我們下回見!

留言

  1. 我有看啊哈哈哈,我32歲想考文化行政,我的關鍵字是「文化行政,考不上」可是大家都說考上的而已耶,因為我是大傳系的非本科系,比較想知道正反兩面的想法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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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上的人多半是榜樣,人群比較想學成功方法,失敗的話通常比較沒人紀錄,很少人自己把失敗的地方公諸於世。

      建議考前還是先進去當約聘僱或是加入相關民間社團磨練,才能抓到趨勢和實務狀況,這個很難寫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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