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有關販售和出版的想法

例如販售商品,上司有一些美好的想像,做過調查的話,也不見得會照單採用。自營的話,沒有壯士斷腕,見虧就收的決心,就會發生客人不買我們自產的商品,就說別人不識貨。



一、往往有想做生意的點子,卻沒有生意的頭腦,自身經營方法與法律的限制沒看見,想裝清高但又想賺錢,想有品質但又沒有搞清市場現況,流廢標之外,往往搞得吃力不討好。加上條件和限制沒有講清楚,有時下場是法院見。

二、各組室的認知不同,如果開發商品根本沒想到行銷配套,沒有市場調查,只憑「我就是要出」、「要有績效」的話,品質沒辦法把握,也無法吸引什麼人氣,那我想最後的結果還是會堆倉庫。通常製作都會有個目的,送人也好、推廣也好、紀錄也好,不要一次塞太多目的,也不要忘記要買東西的對象是誰。

三、有些地方是本身很有爭議的,看不出來也別絕望,身在公務體系,你很容易忘記什麼才是民眾會在乎的焦點。媒體有時候也會有問題,搞清楚如何應對,也非常重要。這讓我想到最近的牛奶加鹽事件,結果矛頭完全錯誤,從消費者爭議變成重大兇殺案,事後諸葛也沒用,損害也找不到人陪。

四、採用鼓勵制度,上繳國庫和激勵員工要有法源依據,不過問題是大家都只會說這是你的義務的話(公務員本來就「應該」這樣,所以不需要有獎金),難怪不會想推廣。一般商店如果有達到一定業績就有獎金的話,那博物館商店的經營模式就要好好想一下,為什麼要有績效獎金。而不是只想到員工自肥。

五、建議真的去民間公司參訪行銷成功案例,有時候東西做很好賣不出去,不是因為東西不好,而是連通路都沒有。

六、政府出版品有時候會失敗(不過成功的案例也不是沒有,我有聽過某出版社和某機關合作的出版品賣得嚇嚇叫,如果說再版已經是奇蹟的話,我想這本書應該是品質有保證的),我想除了定位之外,有時候是因為政令宣導屬性太強,連主辦者自己都覺得很糟糕,可是上司大筆一改或不敢蓋,畢竟承擔責任的不是自己,一切又回到原點。我想研究一下主事者面對文化商品或自身開發商品的意識形態,同時也針對行銷的部份做一些調查,制度是否造就我們行銷不利或不力,這應該會很有趣。

七、老貓這個資深出版者在G+提過:



為什麼政府出版品普遍都很糟?因為那是預算制下的產物。預算制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結果,就是出書不用接受市場考驗,賣多賣少跟做書人的收入無關。看不見的手無法發威,品質自然無法保證。
如果接案人的收入都要看書賣多少而定,你看書的品質還會不會一團糨糊

通常都是整個招標,給外面公司處理一切。但因為大手寫稿費和外包菜鳥的天壤之別,聽說一字10元到一字1元都有(指定特定寫手若不是專門人士可能會被質疑圖利...)。很多時候都是預設這樣的書籍會沒有市場(比方研究報告),但是怎麼寫得有市場又不會失去內容,這不會是公務體系清楚的事情。

提到稿費,據我所知目前稿費支給標準是主計單位會看,你必須要通過各種法令限制,但是這種稿費放在市面上恐怕會玩死承辦人,沒人敢接案,要不然就是接了直接給外包,品質就很難掌握。當然某些東西是沒有辦法用市場角度衡量,但有沒有必要印來放倉庫又沒辦法銷毀,我想寧可用電子書或公開在網頁上的方式。印了500本,就算送出250本好了,剩下的250本會堆多久?

公開招標也受限預算,預算被砍或因為趕著做等因素,品質就不能要求,雞生蛋蛋生雞,問題始終原地打轉。有些人排除了政府採購法的規定,成就了好作品,相對上乘辦人和單位主管風險也非常大。因為會被質疑是否圖利他人,為何必須給接案人賣書版稅?甚至攻擊錯誤,把學術報告和給大眾看的介紹摺頁拿來對比,就真的有問題了。都要你提供為什麼給這家做又不給那家做的原因,你覺得理由很充分?先說服上司先。


以上只是自己的想法整理,實務上要怎麼解決,可能要自己跳下去做才會知道問題在哪。畢竟你想解決的,人家不是不想解,有些制度或潛規則,要等到自己受傷了,才會知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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