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載:複製畫展傷害藝術教育

策展的時代來臨
在臉書網頁和官方都不算很容易見到「複製畫」或是「印製」,聯合報和荷蘭的荷蘭台夫特維梅爾中心應該也都心裡清楚,不過觀眾清不清楚反而很難解決,進去之前,有多少比例的人確定,自己就是要看複製畫?我想為複製畫出多少錢?

也許操作手法方面,聯合報不願意把複製畫三個字「放大」在海報前,不然會「很難看」。不過消費者還是要有權利知道,海報上標註清楚點會比較好。放在雲端的點閱率到底有多少?我想臺灣人應該有很多的比例不會直接點大英博物館的網頁來看畫吧。

我想我願意付出一點金錢,策展會有成本我同意,也許我會願意出臺幣50元到100元之間的價碼。不過該收多少錢,這個只能看消費者,如果大賺,我相信日後一定會讓策展公司繼續以此作為號召,說服其他單位提供場地展出。只要能展,文本內容夠有趣,真的假的已經不算太重要。

看網路上的評論,展中的確有交代繪畫的手法、繪畫的器具和布置的氛圍,這是否在學校就能夠做到,還是是為了填補非真跡的不足,這些都只是我的猜測。更何況我並不清楚,台夫特維梅爾中心,對於複製畫的態度是什麼,我相信荷蘭歡迎旅客來荷蘭看真跡,真正會飛去荷蘭看真跡,或是有多少機會促使看畫廊的文化觀光,我不敢斷言。

藝術真的有價

我想真跡來台,日後也有可能漲價漲到300元,以往250元台幣入場券的時代可能10年後就不會出現。更不用說販售專區販賣的各種商品帶來多少收入。

但是一般人會不會想那麼多?甚至聯合抵制根本不是真跡的展覽?複製畫展的好處看來是可以湊足所為的全作品奇跡,這樣子的話乾脆買個圖錄放回家,當然,我去大都會美術館可以逛上一整天的話,我大概會願意出美金30元吧!

可是這樣子為什麼不用google去找圖片?美術教育者要怎樣告知學生,新時代的工具如何讓人更容易搜找真跡圖片,甚至研究一幅畫?一班人除了聽講座外,有沒有能力自己學習?學院中的老師、學生或是教育工作者,有多少時間可以在本職之外,做更多的藝術傳播?這些在我的腦中一閃而逝。

只可惜這些問題,就如同屈原的天問一樣,有些時候是沒有答案的。


來源: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25/35662521/

2014年02月25日



我學習與研究藝術多年,看過形形色色的藝術展覽,唯一不變的是:展出的作品必是原作。一場收費展覽,全數「授權」的複製品,又美其名為教育目的,我一輩子倒沒見過,直到前天到中正紀念堂參觀維梅爾展覽,才見識到這個前所未見的奇觀。

反映唯利是圖時代


賣票的櫃檯小姐善意地提醒我這個展覽名作全數複製,顯然也盡了告知的義務。頭上懸掛的布條印著大大的維梅爾三個字,底下一行極小的提醒,彷彿是香菸盒上要用放大鏡才看得到的有礙健康。其他文宣,也看得出盡可能避開複製品的字樣。全世界散居各地的維梅爾作品不到四十件,奇貨可居,在台灣一次看個夠,法寶就是「授權複製」。 

去年,這家媒體策展公司在故宮以雷諾瓦為主打的展覽,展場中雷諾瓦的作品其實不到五成,已涉及商品成分不實。今年更變本加厲,全數複製成分。宣傳手法上,總是夾著強大的置入性行銷資源,報導專業人士參觀來達到背書的效果。當去年的年度字「假」反映我們社會與政治的荒謬性,看來,這個假字今年還可以在台灣的複製畫展中沿用。 

不論大師或名家,展示原件是普通常識。人們漏夜排隊親炙心儀的作品,或千里迢迢遠渡重洋拜訪美術館,目的就是見證真作。其次,以教育展正當化授權複製與展覽,傷害美育甚深。學生要到美術館欣賞真跡才是正道。在原作中可看到各種細節,從中體驗藝術家的創作軌跡與時代美感精神。否則,把作品影像放在電腦雲端,美術館乾脆廢了,何需營運?

其三,一般商品作假、成分不實,即便有告知消費者,還是有涉及法令問題。事關民眾身體健康,因此政府與民間即為謹慎處理;但事關我們的美感培養,我們是否慎重其事呢?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中正文化中心透過教育部發文各單位,鼓勵參觀該展。這不是變相地鼓勵複製作品的畫展嗎? 該項展覽結語:「這項不可能的展覽是藝術扎根行動。」相反的是,之所以不可能是這種複製展示不可取,而且是破壞藝術的行動。同時,諷刺的是,展覽中「付費之愛」正好描述了台灣高度商品化的美術展覽:唯利是圖的時代。
博物館價值被扭曲


博物館學者連俐俐博士曾痛批:當美術展場變成影城,以道具、複製品、劇場進行展覽製作,其實與遊樂園相差無幾了。當國內博物館價值如此被扭曲,協會團體未見出面捍衛原作展示的核心價值,亦讓人感到納悶。因此,為了捍衛我個人的消費權利與藝術展覽核心價值,我已向消保單位申訴商品成分不實,並向荷蘭台夫特中心說明我的憂心,以正視聽。


台灣藝術大學人文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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