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民主制度出了什麼錯?和文化政策?


全球周刊封面故事轉載

http://anntw.com/articles/20140302-Ya4p

分隔線後的文章是在講民主出了問題,可是相對上我們的文化政策會不會因為民主制度而產生其他方面的影響?

針對這個文的三個困境,「透支未來」、「多數民粹」、「全球與地方雙重夾擊」的狀態,如果說在地直接民主是最好的良方,我想到了一些事情。

一、文化預算通常不高,透支不了什麼東西。恐怕透支的我認為不是錢,而是傳統文化的留存。因為精緻文化有階級、意識型態或商業機制支持,大眾文化更不用提了,相對的如北管、南管或原住民樂舞等等,不容易獲得經費挹注,反而更有滅絕的危機。

二、多數民粹我認為在文化圈倒是還好,民眾不太會威脅民代要多舉辦藝文教育或宣導活動,至於認為什麼應該要占多數資源,那就和政府政策有關,文創正夯,民眾卻對文化政策理解程度不算太深,有聽過文化部長但很多人不知道文化部政績如何,政策的影響力對一般民眾與文創業者之間的影響如何,我想還要再觀察。不過目前媒體焦點多半在古蹟等文化資產方面,這大概是和土地有關的資產逃避不了的開發宿命。

另一方面,民眾有多少人擁抱開發?或是政府有多想擁抱開發開闢財源?投入文創產,就像邁向一個新領域,在實作中不斷修正,又能保持文化,這個是難題吧。

資源本來就不夠,用文化開闢財源也並不可恥,不過開到連文化都沒了,我想誰也不樂見。文化會在這個開闢財源的過程中如何消失或怎樣轉化,也許是未來文化研究更要關心的課題。

三、全球化有好有壞,我記得我有看過一篇文章,是講說網路會造成藝術的馬太效應,也就是贏者全包,經典地位越來越不可撼動,新人很難崛起。可是說實在話,也因為網路,造成更多的小眾能夠溝通並且存活,我想這也是無法忽略的面向,獨立音樂或團體也能因此受惠。

我想根源出在資源分配,沒有一個政府單位有足夠「理性」或更「理性」的理由說服民眾,為什麼必須要把多數經費注入文化事項。為何A可以拿到補助B卻沒有辦法,這個我不認為有辦法可以多公平,只要有人的選擇,就不會有絕對的公平。

如果政府是個大政府,想要全部一手包,可是畢竟沒錢,只好委外。不是造成了經費到了,但文化整個變質,要不然就是經費沒到,投標廠商根本無利可圖直接不續約,差點成為蚊子館的困境。如果政府就是不想管,全部讓地方居民自行決定,那參與民主的力道強弱,還有地方勢力會不會造成更強的利益而讓多元性消失,會是我最先關心的重點。

每年寫補助案來爭取經費是還好,但是真的能在有限時間內,找尋自己的商業模式嗎?這恐怕是產業化的過程中,必須要不失敗和冒險的所在,不過民眾或政府單位無法容忍文化生產的龜速過程的話,那我想還是民間自辦好。不然每年績效考評只看數字,那我想也不用談多元或非常不明顯的外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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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出了什麼錯?


這是什麼樣的劇本?一波又一波在不同國家首都廣場,人們聚集抗爭;被體制認可的暴政流氓式地還擊,又在人民的堅守不退,和國際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和譴責聲浪下顏面無光;野蠻政權倒臺、普天歡慶。
我們已看到合乎法治的民主,是公民百姓的共同願望。然而,革命容易建設難;10年過去,烏克蘭已經讓亞努科維奇上台兩次、倒台兩次。阿拉伯之春更是如今還沒找到民主的出口。
在時間長河中,1970和1990年代的全球國家民主化浪潮,不過是為2千年前的雅典精神招魂,而非歷史之必然。全球國家自由指數近8年都是負成長,眾多民主國家則陷入部會失調、政黨傾軋、債臺高築的泥淖中。輔以08年西方金融危機和崛起的「中國(集權精英制)模式」,以及美國選舉和議事的黨利交換和遊說文化,使「民主」倒地不起。
此外,自1999年起接掌俄國的「後現代沙皇」普丁,委內瑞拉查維茲和馬杜羅政權、土耳其艾爾段、阿根廷庇隆家族等人,近一步使民主制度成為他們的玩物(在埃及則是被穆斯林兄弟會玩壞了)。整個歐盟代議制度都跟民主精神背道而馳,更別說美軍入侵伊拉克的荒唐暴行,是如何是美帝扶植的民主在阿拉伯世界失去信心基本盤。
我們可以說,19世紀以來的國族政治正受到雙面夾擊:「全球化」使政府受到太多國際協作組織和貿易合作規範,而無法兌現選前的承諾;「民族自治與分離運動」則進一步將許多國家割裂;網路讓這些反政府串連變得更加簡單。
但最根本的問題,則是柏拉圖先知性地指出的:民主慣壞了「當下」的人們。使政客不斷開支票向未來世代舉債,來討好眼下有投票權的人們;然而,高齡化社會卻縱容銀髮鐵票大隊封鎖年輕人的自由富裕之路,青貧階級只有展開示威。
這一切都表明了,民主賴以生根的民權、憲政、公僕精神,絕對是急不來的文化實踐工程。民主之父麥迪遜和彌爾都說過,民主是個必須仔細設計的機具,運作時得不時上油,才能不斷發揮創造力。
若要解決當代民主「透支未來」、「多數民粹」、「全球與地方雙重夾擊」的困境,謹遵19世紀先哲托克維爾的話吧:在地直接民主,才是最好的民主。這表示,21世紀的政府應該要立法限制自我的擴權傾向,使自己長能受到監督。
如瑞典、智利都規定,政府必須在一定執政週期內平衡財務,嚴禁債留子孫。芬蘭與加州政府,則設立獨立委員會,確保政府不會開出世代不公的選舉支票;還有,只要有5萬人連署的法案,就可以送議會裁量。
這樣一種纖弱皮膚下的強韌肌理,才是外柔內剛的民主真諦,托克維爾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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