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3月24日被攻佔當例子,理由是這個例子在臺灣史無前例,如果是我的話,真想拿這個來研究。
理由一,就是某一天我的單位有事情找相關的老師開會,閒聊鬼扯中就聊到行政院,其中有句話:「行政院不是有警察嗎?怎麼擋不住?」
這句話應該是發自內心說的,至少我認為老師不像在說謊。我想了一下,如果我們這種沒有社會運動經驗的人,大概會被當場恥笑,認為我們完全低估民眾數量和高估警察數量。也因為不在現場,無法憑觀察來確認活動衝突會不會直線上升,甚至根本沒能力勸阻民眾或警察等人可能危害古蹟的作為。
這會造成古蹟災難嗎?有可能。下場就是行政院要付筆錢修,基本上機關自己內部都會編列相關費用,文資法第八條已經規定公有文化資產要編列預算,如果緊急應該還能夠動用預備金或專案申請維修補助。錢基本上不是問題,只是大小有差,後續要找到可應對的專門人士修。後續上我倒是很希望有人可以編個小冊子,讓抗議之人隨身攜帶,知道什麼可能是有重大文化意義的文物,最好不要毀損。
非暴力抗爭有很多型式,但是我相信很多人不知道遮蔽古蹟是有被罰的可能,公有文化資產管理者也大概不知道什麼是非暴力抗爭,同時警察們執行勤務時,大概也不會注意,就像搶救維納斯這本書中說的一樣。很多古代建築、壁畫就這樣被損毀了。這本書也是我當初考試時的床頭書,一群維納斯修理工,除了對搶奪文物的人大為唾棄,還可能和我方陣營的自家士兵開罵。
理由二,就是如何預測這種完全沒想到的狀況?
我想可能性低,就和能不能預測雷曼兄弟是一樣的。可行的狀況,是有個類似的演練計畫,實際狀況很難執行演練。至少可以先把後續的緊急處裡狀況列出作業程序,災後如何復原,這要靠管理維護計畫的擬定。我恐怕要花時間看一下政府的防災網頁。
災害的話,我用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風火雷震外還有其他「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災害」來列舉(當然古蹟及歷史建築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也有啦~),但是就台灣現有的文獻來說,可能對於抗議或戰爭會影響古蹟有論述的不多,當然也有可能是我豬頭一時根本沒想到。未來會不會有可能?我不敢保證。至少我現在不會訂出一個,若是某古蹟遭受敵方空降登錄時的緊急避難計畫,也不會扯到外星人進攻這樣無俚頭的想像。
災害防治可能是古蹟管理項目中的一環,但又涉及到危機管理,這又是個大項目,我之前看危機管理的課程,有提到某些危機是屬於無法預測的,只能事後搶救,這點大概是行政院被佔據之下,立刻能做的事情,而且這又不會常常發生,真的可以變成一個很好的案例。而且關於古建築物的部分構件,有備料嗎?若是沒有,有替代方案嗎?資料庫上哪邊找?
除了警力支援外,抗議方應該做好了準備,就是會破壞某些構件,這些構件要修到什麼程度?什麼地方不需要修?甚至更極端一點,保留被破壞的部份,做為歷史的見證,告訴後代子孫,這個古蹟曾有這樣的一日。
理由三,是群眾心理對文化資產的認知。這個認知的心理變化如何影響古蹟的受損程度?
應該說當初學的時候實在太過當然,根本沒有去思考或批判「必須修復受損的文化資產」這個概念是如何被建構出來的。還有心理上我們認知是古蹟,就算知道要被破壞,也要了解為何去破壞門窗侵入院區。
這種心態上在保存上面有沒有特殊的限制?是不是所有的資產都該以文化之名被保存?
我猜想對行政院是古蹟這件事情,很抱歉,誰理他的建造者是誰?誰管他是台灣現代主義建築風格?更大的公益想像壓倒了一切(想給政府更多壓力),加上對政府機關的不信任,所以文化資產毀壞對群眾而言,是公民不服從要付出的必要代價,自然無法退讓。平衡錘拉窗壞了也是預料中事。
如果可以,還是請大家愛護古蹟,有空的話,去預約一下參觀行政院。
同場加映:
林崇熙老師的文章
文化再生產:一個無形文化資產哲學芻議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化資源學院 文資學報 第四期
理由一,就是某一天我的單位有事情找相關的老師開會,閒聊鬼扯中就聊到行政院,其中有句話:「行政院不是有警察嗎?怎麼擋不住?」
這句話應該是發自內心說的,至少我認為老師不像在說謊。我想了一下,如果我們這種沒有社會運動經驗的人,大概會被當場恥笑,認為我們完全低估民眾數量和高估警察數量。也因為不在現場,無法憑觀察來確認活動衝突會不會直線上升,甚至根本沒能力勸阻民眾或警察等人可能危害古蹟的作為。
這會造成古蹟災難嗎?有可能。下場就是行政院要付筆錢修,基本上機關自己內部都會編列相關費用,文資法第八條已經規定公有文化資產要編列預算,如果緊急應該還能夠動用預備金或專案申請維修補助。錢基本上不是問題,只是大小有差,後續要找到可應對的專門人士修。後續上我倒是很希望有人可以編個小冊子,讓抗議之人隨身攜帶,知道什麼可能是有重大文化意義的文物,最好不要毀損。
非暴力抗爭有很多型式,但是我相信很多人不知道遮蔽古蹟是有被罰的可能,公有文化資產管理者也大概不知道什麼是非暴力抗爭,同時警察們執行勤務時,大概也不會注意,就像搶救維納斯這本書中說的一樣。很多古代建築、壁畫就這樣被損毀了。這本書也是我當初考試時的床頭書,一群維納斯修理工,除了對搶奪文物的人大為唾棄,還可能和我方陣營的自家士兵開罵。
理由二,就是如何預測這種完全沒想到的狀況?
我想可能性低,就和能不能預測雷曼兄弟是一樣的。可行的狀況,是有個類似的演練計畫,實際狀況很難執行演練。至少可以先把後續的緊急處裡狀況列出作業程序,災後如何復原,這要靠管理維護計畫的擬定。我恐怕要花時間看一下政府的防災網頁。
災害的話,我用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風火雷震外還有其他「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災害」來列舉(當然古蹟及歷史建築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也有啦~),但是就台灣現有的文獻來說,可能對於抗議或戰爭會影響古蹟有論述的不多,當然也有可能是我豬頭一時根本沒想到。未來會不會有可能?我不敢保證。至少我現在不會訂出一個,若是某古蹟遭受敵方空降登錄時的緊急避難計畫,也不會扯到外星人進攻這樣無俚頭的想像。
災害防治可能是古蹟管理項目中的一環,但又涉及到危機管理,這又是個大項目,我之前看危機管理的課程,有提到某些危機是屬於無法預測的,只能事後搶救,這點大概是行政院被佔據之下,立刻能做的事情,而且這又不會常常發生,真的可以變成一個很好的案例。而且關於古建築物的部分構件,有備料嗎?若是沒有,有替代方案嗎?資料庫上哪邊找?
除了警力支援外,抗議方應該做好了準備,就是會破壞某些構件,這些構件要修到什麼程度?什麼地方不需要修?甚至更極端一點,保留被破壞的部份,做為歷史的見證,告訴後代子孫,這個古蹟曾有這樣的一日。
理由三,是群眾心理對文化資產的認知。這個認知的心理變化如何影響古蹟的受損程度?
應該說當初學的時候實在太過當然,根本沒有去思考或批判「必須修復受損的文化資產」這個概念是如何被建構出來的。還有心理上我們認知是古蹟,就算知道要被破壞,也要了解為何去破壞門窗侵入院區。
這種心態上在保存上面有沒有特殊的限制?是不是所有的資產都該以文化之名被保存?
我猜想對行政院是古蹟這件事情,很抱歉,誰理他的建造者是誰?誰管他是台灣現代主義建築風格?更大的公益想像壓倒了一切(想給政府更多壓力),加上對政府機關的不信任,所以文化資產毀壞對群眾而言,是公民不服從要付出的必要代價,自然無法退讓。平衡錘拉窗壞了也是預料中事。
如果可以,還是請大家愛護古蹟,有空的話,去預約一下參觀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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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化資源學院 文資學報 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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