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長官過目要改的文件,大家都怎樣處裡的?
例如印法條,沒想到最好用的工具居然是全國法規資料庫。為什麼要印文件給長官過目,是因為我們沒有法規資料彙集,加上現在更新速度快,印個隨身本都免,網路版直接下載列印就好。
但是排版一直是心中的痛,因為字體往往會跑掉,以往從網站上複製法條,貼到word上改字體行距和間距,再加上不能浪費紙,我會用不要的單面紙列印,我預估大概改完、印製到送到主管桌上,少說也要十分鐘。
善用法規資料庫的友善列印和下載,可以讓人不用刻意調整位置。
這涉及了主管的習性和眼力問題,年輕的同仁看電腦的時間很久,也比較容易習慣。然而主管年紀比較大,老是盯著電腦根本沒辦法辦到,尤其是電子公文的加入,很多時間都是盯著電腦看也絕非不正常。
很多主管是不收看每一封電子郵件附件的,因為多半是基於業務承辦人需要告知而已,到底要用什麼方法比較快,我想還是用紙本印製和口頭報告比較快,只是轉寄的話會留有紀錄,不會讓自己陷入到底有沒有報備的問題中。
為了加速處理速度,流程上我會先印紙本,再上面用螢光筆標註修改或需要增列的部份,請主管指示可或不可。之後回到承辦人那裡改電子檔,其他紙本的部份就銷毀了,不過我通常都會保留一個禮拜左右再銷燬,那有點像防笨裝置,因為主管或被交付資料的承辦人偶爾會需要臨時回頭修改。
另外一提,很多東西還是用紙本傳遞,那是因為很多東西為了要蓋章簽名,以示負責。作為證據,查閱方便,但保存體積就會變大,本人申請文具只能一次申請一個檔案夾,連文具都被控管的情況下,我希望不要生出太多紙本文件。
很多機關沒有電子簽章制度,也不可能人手一臺平板電腦建置wifi,內建相關電子簽章,自然地很多東西都用紙本。除了主管公務電話會配給,有些就直接用line傳閱,基本上會比較快,主要目的會是傳遞訊息用。
紙本多久要銷毀,沒人知道也沒人傳授,為了保險就留著,最後辦公室文件一大堆,處理的業務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增加的東西就更多。最多的是增加報告書、計畫和相關憑證影本。正本留存、電子檔存查是不錯,但是還是會陷入要去哪裡找到那個文件夾。電子公文要申請,就要檔號,檔號要另外查,相對上比較久。
紙本的收納都一直是難題,浪費許多空間,我目前會一個月盤點一次,不過舊資料還要銷毀,只好先用電子檔掃描再說。不過這又要生出電子檔案怎樣整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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