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中:人太多或錢太少?



猜猜看,蜂擁而來的旅客,需要多少人力資源進入維持秩序?要多少成本?



時間成本怎樣算?

只要是資源,就可以被管理,錢可以是,人力也可以是,所以能力、從事的事務、努力程度和時間都是考核的所在,不過有些實在很難量化,因為時勢而應付多出來的觀光客也是臨時狀況,報了3個人,經費只能增加2個人,該怎麼辦?有些是委託民間單位,不過這種大軍壓境,實在也為難了那些巡邏員。

我記得我曾經提了某個項目的工時,我自己認為那個任務很簡單,問題是出在要等待,也需要別人交資料,拿出計算機一算,從一件事情的開始(交付任務),到完成任務(交件給他人)的時間,居然可以超過八小時,我還沒有算其他同仁交資料的時間或資料需要整個大修的時間,這種不確定感逼使我不得不把時間拉高,需要他人通力合作,你就要等。你以為你的任務優先,別人都要翻白眼。

你以為你是誰?我整理資料也需要時間,那輪得到你這個年輕小伙子哀哀叫?

不過民眾到底能不能滿意公務人員應該要做的工時?尤其是在不知道成本的情況下?更不用說很多是任務需要,沒有加班費,也很難排補休。

需要裁單位?

之前的風傳媒評論有個每年好多公務員的評論。他的推論看起來像是公務員因為升格變太多→該升的不該升→長官變多→凡事請示→效率下降,再加上齊頭式精簡,這會讓忙的更忙,不忙的更閑。

如果說裁撤,民眾考慮許多方面,真的認為沒有必要設置,政府認為有必要設置的時候,首長就應該要說明必要性還有本年度的預算,只不過民眾目前的參與量不足,甚至是公務機關的說明失敗,都有可能導致裁撤掉不該裁的單位,增加不該增加的單位。(最近的世大運就已經上新聞)

不過也不能怪民眾好像都沒反應,碰到需要就抗議,就像年長的親戚一樣,他們從早上十點工作到晚上十點,中間休息一兩小時,到家洗澡睡覺後,也沒什麼多出來的時間看所謂的立院公報,結果權益不知不覺就沒了。至少我們家老人是這樣子啦,其他人大概回家都掛了或在轉珠(!?),這種慣習很難改變。

以往對政治的冷感造就了現在的情況,加上開會時間的安排不當,很多人是不能參與的。例如下午三點開里民協調會,請問會到場的有誰?代表性夠嗎?更何況老闆不一定會因為你這個理由准假。也許民眾需要另一波的參與和科技輔助,才能夠和行政機關、立法委員等人共同合作。

政府的宣傳方式比較不容易改變,每次都要首長的話或政績宣導,公報寫得制式又沒有讓民眾可以聽懂的詳細說明,民眾對這個自說自話會不會比較不滿,我並不知道。我只知道,光是被民眾投訴,除了趕公文績效寫回覆函,同時要確定回答方式令人滿意,就也要花上快一天的時間處理,手頭上沒有其他緊急案子就是萬幸,不過如果有,可真的會令人哭泣。不過看到某些人在晚上十點下班,公文在腸病毒時期暴衝到一天變50件以上,我才覺得我幸運了一點。

你要什麼樣的政府?

節省納稅錢之外,更要確認的事情還有一件,你如果要事事都管的政府,你就很容易會付出較高額的成本。我記得我們既有人力編制已經打算遇缺不補,可是我們家的技術人員,對於一年只一聘的人員很傷腦筋,因為對管理單位的環境還不太熟人就走了,很多細節都會被忽略。

要不就是自行編撰手冊,或是做事都要事事監督,結果就會拖到公務上其他辦理時間。重新訓練人的時間成本,很多時候都沒有被算進去。

所以我無法一開始就說官僚,問題是手段無法達成目的,同時法律也導致了角色和組織的定位,服務項目的增加,反而導致一個人力生出多重任務,同時因為協調困難,導致事情更慢處理。另外,有些東西和民眾的認知完全不同,處理起來也就很傷腦筋。

回到民眾需求來說,對服務的要求不會更少,比如在文化景觀區設置簡單的茶水間或廁所,大到新增管理區或是跨區域自行車步道,這些會導致除了原本的業務量外,更是生出新的工作,比如保養、管理與接受投訴等工作(這還沒說任務失敗該怎麼辦)。可是受限公務人員任用法規或相關條例,人員不會因此變多,為了快速上工和節省經費,當然會用約僱人力或是讓舊有人力去爆肝,不過這種人力是不是足以讓公務人員多更多正式人力,我看不出來,至少我知道很多機關的約聘雇人員人數超乎各位的想像。

原有的又增加新的,工作量上升當然不稀奇。加上為了拼業績,本來的業務就很難抽走,現在又多了新的,不增加才奇怪。只是要增加「多少」,這在人事上有更專業的評估。

最後,也應該想想稅制和實行的實務問題,多聽聽基層的想法,甚至是運用方式是不是夠合理?否則古蹟管理維護,一輩子也修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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