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時間:各位到分區中心了嗎?

文化行政能碰到管理維護的狀況,我不清楚比例是多少,但是至少我自己是碰到了...

各分區中心網頁基本上還是希望大家多多利用,如果將來要走這一行,起碼要確定工作內容。反正打個電話也不會怎樣,多看多問多聽聽,總比一頭栽入又發現自己責任重大卻沒有相關知能好。




分區中心的網頁我只拿北部作代表,其實是我懶惰。其他分區中心的狀況,請大家善用google大神吧。

分區中心頁面截圖

http://icprc.blogspot.tw/

最近去上課的感想如下:

一、近期的問題還是圍繞在修繕打轉,畢竟和無形文化資產比較無關,可是又要注重古蹟的重要價值,就不能不處理到所謂的「抽象」的價值概念。

如果有些預防性的文件或倫理就好了,近期有國內的版本,大概是為了解決修繕中會出現的錯誤。同時間臺灣又是個多災多難的島嶼,法規上有時候現狀無法適用,寧可先就現況可以調整的部分做調整。

比如說買了一個2公斤滅火器,結果看管古蹟的是廟委員會的阿公阿嬤(抱歉有些人力太貴了根本買不起),危急的時候扛不動也就算了,扛了還會怕老人家閃到腰,就算扛得起來也不見得會用,緊張時忘記拉插梢,又忘記把噴頭對準火源,大概都會是悲劇。

寧可去特力屋買個軟水管和水霧狀噴槍,平常讓老人家打掃環境,出了火災還可以直接接水,反正水管不夠長還可以裝手提接線器,低水壓也不容易損害古蹟構件。總之自己的古蹟自己救,要把消防隊來想成是最後的過程,因為就算消防隊五分鐘內趕來,三分鐘內就足夠燒掉好幾個房間,尤其是傳統木構架建築。

消防法規是很合法,但不見得適用古蹟,褐色天花板屋頂出現白色煙霧偵測器,實在是很突兀。

二、採購法的問題還是很多,重點是不會操作又不懂古蹟的修繕採購可以排除,除了更精準的文件和倫理規範可以當作契約文件外,也要有古蹟修繕的基本知識和常見錯誤樣態可以彙整,讓驗收和採購人員可以參考。

錢的問題我已經絕望了,建置個第三公正機關的修繕基金,不然就會私下咬耳朵問出來,規畫設計老早就辦好,但是細部設計和施工完成卻在五年後才完成。預算在文化局處一直是弱勢,同時也有不少民間機構不要說預算,連要去哪裡求就都沒辦法。

三、通常報名不見得會錄取,是因為要給痛苦的民間管理維護單位所有人管理人等,有人舉手都是問起要怎樣辦演習或管理維護計畫,可見人力需求還是有。

那很多科系,尤其是建築或文資保存等科系,受限於國家考試制度,反而無法進入公機關,私機關又無法直接介入(被質疑沒有公信力),那出來的學生都跑到哪裡去了?

至於我的痛苦,比起這些人的問題不算太難,但是要落實是比較難就是,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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