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維護:行政人員的小悲傷


也許這就是管理維護人員實務上做的事情,其中之一是管廁所...


為保護當事人,把部分資訊馬賽克,請大家不要真的去查喔~






也許進去就是在管廁所,或委託廠商管廁所...不過要是一個轄區有十幾個文化資產,通通只有一個人管,那還挺想哭的。


文化資產不管是民眾使用或是其他用途,多半會因為再利用必須符合現代需要,設置不屬於建築物原有之設備,比如說廁所、空調、消防設施(如灑水器或偵煙器)等,這些東西不只實務上需要,法規上也有限制,甚至連採購都要小心檢核有沒有應有的技師執照。


我記得曾經某個案例被某個老師罵到臭頭,因為某個古蹟建物上方的偵煙器和灑水器,外殼和古蹟的屋頂顏色不對盤,弄得超級明顯。就明明天花板是咖啡色,為什麼灑水器外殼不可以在不影響功能和預算的狀況下,漆成類似的顏色。


不過這個部分一開始入門沒人教,沒上過採購法,有可能檢查時會慘兮兮,你根本不知道漏了什麼不該漏的文件,以前的採購公文和附件建議還是先看會比較好~不過我自己的單位是清潔委外,也不是我在辦,我就不清楚相關的事務。


另一方面,有人利用相對的就會被推廣(不論你把它當成政績宣傳還是其他的部份...),讓民眾知道為什麼要修理、投入多少資源,也是一種擴大知的權利,甚至是志工的參與也是,不過這類的成果和效益有時候難以評估,那到底要投入多少資源?


基本上我還是希望給個試營運期,才不會做出錯誤評估,試營運期完後給了過少或不適當的資源。那如果是建物已經被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現階段的你,想要怎麼做?或未來可以做什麼?


可以的話,會先做基本的調查研究,同時作再利用的設計及建議,才可以減少發生拆了又修,裝了又拆的重複循環機率。不過調查研究的經費也不是馬上就可以下來,如果100萬上下都給不起(很多單位搞不好只有10萬元以下補助),建議先去問文資相關單位,先擬定基本的管理維護計畫,甚至守護團察看是否要維護,割草、清溝、修門窗都不會貴,不要讓建物損壞的太嚴重。


日常修繕,我自己還是會列入第一位,畢竟這和古蹟本體有關係,建築物這類有型的資產,還是要透過人類的手。而且有些新設的設備和建物本身就存有的設備,管理人自己有認知的話,請求修繕時才不會沒有理由和依據。總不能廁所壞了找不到人修...


可是現階段不論是公有或私人,小型修繕往往被忽略,有些老匠師又逐漸凋零,加上有些單位對政府沒信用感,各地狀況、人力不太一樣,各種條件都必須要累積和傳承。

建築物的日常維護及營運管理,比如說無障礙設施、衛生及救護用器具等硬體,保全、志工、講師等人們的協助。希望大家想想看樓下這個案例,古蹟草太長沒人割,到底是人的問題還是不瞭解行政流程的問題?還有沒有替代方案?

同場加映:



市定古蹟吳鸞旂墓園託管 雜草沒錢割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20571

文化局文化資產處長張祐創表示,縣市合併前就每年給十五萬元委託經費,合併後因經費有限,主計單位核定維持每年十五萬元;今年上半年有透過擴大就業方案,派人每天在墓園協助清潔維護,若社區認為經費不夠,希望列出保全和清潔的詳細開銷,會再和社區進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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