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完成:不管是工程還是勞務都很糟

最近手頭上的XX驗收在我手頭完成,結果每次整理資料都弄得我一個頭兩個大。

就當我做了個夢吧,一個永遠先跪下去的夢...





這次因為和採購人員及廠商溝通有點不太好,然後採購人員又對我這個笨蛋沒耐性,就說不要忘記我們的立場好嗎?很多東西我就只好自己吞下肚囉。很多時候你的質疑或對方的質疑其實都只是因為法令規定要照做,也不是刻意刁難的問題。

很多新生代一開始進去機關就是直接做工程或查核,可是這種東西對新進的文化行政恐怕是個傷身又傷心的東西,因為你不懂建築法規,同時也不知道誰是借牌的,有時候又因為辦公區和施工區天高皇帝遠,公文辦不完又無法去現場查核,什麼時候要什麼資料,你自己又看不懂,可以說是一開始就踢到鐵板。

我為什麼會這麼說,這是因為我光是看預算書圖就不會看,去現場看的時候,我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不過工程監工的老大哥,一看就知道哪邊是材料對但是工法不對,製作出來和原圖面有差別;要不就是打到土裡的東西打歪了,結果整排看起來明明差不多高,可是中間的內容物卻出現高低差,就有種「明明有問題,但是卻又搞不清楚哪裡怪怪的」;下雨施工延期,廠商就故意讓你挑缺失延期等總總現象,這哪是一個入門新手在完全沒有熟手指導下可以做的?

其實追根究底,就不應該讓沒有工程查核及古蹟管理維護背景的公務人員去辦所謂的古蹟修繕,可是考試院也不曉得是取才制度少根筋還是怎樣,總之文資組我認為最好不要和藝文混在一起,考上了最好分開訓練,免得彼此去現場工作事半功倍,不少古蹟就這樣被修壞了搞不好都沒啥人清楚。

可是人才取得的狀況又慢,搞不好又會被地方民意機關視為浪費,又不給約聘只給約僱缺,難怪好人才寧可自行開業或轉業。一種替代方式是讓公務技術的人員取得古蹟相關修繕背景知識,讓他們來監看或委託監看,才不會有麻煩抓不出。

現有的話還可以怎樣補強?我第一個想到的事情是,讓文資局去挑選錯誤樣態,就有點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很多採購的錯誤樣態說明,這個事情可以近期去做,比較沒有時間上的困擾,只不過會不會搞成委外研究案,研究個半年到一年,這就不能夠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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