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紐時的文章:文化資產保護的到底是人還是物?

以下附的文章,是紐約時報中文網的刊載,來自教科文組織的伊林娜博科娃,這讓我想到,價值的優先保護,保護人類的生活,其中之一就是文化,只是我認為,社會上一直都沒有辦法面對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衝突時的對話和溝通,這點非常可惜。文萌樓事件和寶斗里只是不停地重複再現,可是要是再建,又面臨委員意見不一致,首長有責任承擔嗎?再建又是基於臆測,那又是一個缺乏真實性的偽造物,又很明顯地違反文化資產保存的真實性。也許我們應該要承認古蹟保存的本質是一種預防性的事務,一旦消失某些物質,之中的有形或無形價值也就隨之消失且無法重建,只可惜現階段文化預算都非常少,扛不起來,我認為這還是政治事務。

普世性這個概念也被非西方世界所排擠,他的人權可不是我的人權喔,在臺灣很多爭議議題好像也無法擺脫,文化遺產的利益和某些個人團體的利益衝突時,我們都會看到毀損,那聯合國又該如何面對感覺到西方文明強勢入侵的伊斯蘭諸國?亦或我們所知的媒體報導都夠正確地反映伊斯蘭和其中的信仰者的觀點?社群、專家、行政官員和超政府組織之間的折衝和角力,我現在還看不出來其中的運行,也許我應該毛遂自薦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實習的。

話說回來,這雖然是舊文,但是我認為還是很值得大家看。希望大家好好面對其中的差異和己方的限制。



原文網址
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21208/c08bokova/

77日,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簡稱Unesco)列為世界遺產的廷巴克圖聖殿遭破壞後,控制馬里北部的伊斯蘭團體伊斯蘭衛士”(Ansar Dine)的發言人對媒體宣稱,沒有什麼世界遺產,它根本不存在。我們自己的事絕不允許異教徒插手。

此番講話正說明了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挑戰。對於伊斯蘭衛士的發言人來說,文化的定義十分狹窄。它排外,並且一成不變。但Unesco對此卻有著不同的理解。我們認為文化有普世價值。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文化遺產遭到破壞,比如阿勒頗的伍麥耶清真寺(Umayyad Mosque)和世界遺產在敘利亞遭受猛烈轟炸,都會讓我們每個人感到震驚;這是全人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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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里的傑內,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

一些文化遺址有著突出的普世價值——它們屬於全人類,因而必須受到全人類的保護。說得明白些,我們不只是在談論石頭和建築。我們討論的是價值、身份認同和歸屬感。破壞文化會給社會帶來長久的傷害。它奪走了社會的集體記憶寶庫以及珍貴的經濟和社會財富。

軍閥們很清楚這一點。他們把文化作為攻擊目標,是因為文化最能影響人心,也因為在當今聯繫越來越密切的世界中,文化有著強大的媒介價值。前南斯拉夫的戰爭中就存在這樣的現象,當時,經常是圖書館首先被燒掉。而在廷巴克圖,極端主義分子也在對一個寬容、教義精深的伊斯蘭教象徵符號發起攻擊,從而將他們狹隘、具有欺騙性的教義強加於民眾。

文化受到的並非附帶傷害。文化處在衝突的最前線,被各方蓄意當作攻擊目標,來製造仇恨,阻礙和解。正因為這樣,我們必須開始將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為世界性安全問題來對待。問題是,應如何對其進行保護。
對於Unesco來說,我們必須在三個層面上採取行動。

首先,經過多年努力,建立起更有力的法律體系後,我們必須採取進一步措施執行這些法律,並加強各國的執行能力。現在,我們擁有一套全面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來保護文化——包括1954年通過的《關於在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1970Unesco制定的打擊非法販運文化財產的公約,以及1972年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而今年正是它通過40周年。

這些公約均傳達了這樣的訊息:國家有義務保護其遺產,而且在戰爭中也不能為所欲為。

這已經是重大的成果了,但是在一個快速變化的世界裡,法律文本的更新速度永遠不可能像火箭那樣。我們需要再次發揮領導作用,來增強國家保護文化的能力和意識。這就意味著,我們要加強和博物館、海關部門、警方和藝術品交易人之間的合作。

Unesco正在幫助馬里開展損害評估和重建工作,同時,保證博物館藏品的安全。這意味著將受保護遺產的地理座標傳送給軍方,讓他們記得,確保遺產區域為安全地點是其應盡義務。而大多數士兵從來沒有聽說過這些文化公約,這就需要對他們進行培訓;告訴他們簡單而又準確的資訊。所有這一切都需要在相關地區投入更多的專家和資源。

執行這些法律條文還意味著要對文化戰爭罪進行審判。早在2001年,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在審理1991年攻擊克羅地亞港口城市杜布羅夫尼克一案中,就將破壞文化遺產列為一項罪名。而如今,破壞文化遺產也是聯合國安理會(U.N. Security Council)就敘利亞局勢進行辯論的話題之一。國際刑事法院的首席檢察官法圖·本索達(Fatou Bensouda)表示,對廷巴克圖聖殿的破壞確實是一種戰爭罪。那麼現在,世界也要採取相應的行動。

第二,我們必須通過與相關各方更為緊密的合作,來建立更強大的文化聯盟,這其中就包括各國軍隊、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世界海關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以及包括國際拍賣行在內的其他行為主體。

這是份很微妙的工作。為文化引來過多關注也可能會給它帶來新的風險。但是在2003年巴格達博物館被掠奪後,我們通過努力而取得的顯著成果則表明,廣泛合作的意義重大。沒有哪個機構能夠單靠自身的力量取得成功。這就是為什麼在去年開展軍事干預期間,我聯繫了多國聯盟來敦促各方保護利比亞的文化遺產。現在,我們正在挪威合作,保護收藏在巴馬科博物館內的手稿。

最後,保護文化不受衝突侵害的最佳辦法就是充分發揮文化的作用,來阻止衝突的發生,使文化成為和平建設的重要支柱。Unesco在全世界範圍內,通過加強文化的力量,讓人們走到一起,推動和解。當Unesco幫助重建位於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莫斯塔爾在20世紀90年代遭到破壞的古橋(Old Bridge)時,我就親眼目睹了文化的這種力量。而在韓國的資金援助下,對朝鮮的高句麗墓葬群(Koguryio Tombs complex)進行修復時,我們再次見證了這種力量。

和我們每天聽到的來自衝突區的可怕消息比起來,這可能聽上去有些過於高尚。的確,文化自身無法帶來和平,但如果沒有文化,和平則無法持續。

1972年通過《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時,世界懷揣著偉大的目標。我們需要重拾這個目標,保護文化不受破壞。我們經常聽到人說,文化保護是個奢侈品,最好還是放在以後再說,還是人最重要。但事實是,保護文化就是保護人——它是在保護人們的生活方式,並且為他們提供必要的資源進行戰後重建。這就是為什麼,保護文化,也同樣是我們的責任。

伊琳娜·博科娃(Irina Bokova)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123日,在《國際先驅論壇報》(The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簡稱IHT)及國際外交學院(Académie Diplomatique Internationale)共同舉辦的新外交論壇”(Forum for New Diplomacy)上,博科娃將就在戰爭中保護文化”(Protecting Culture in Times of War)的話題進行討論。
翻譯:穀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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