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上完研習,聽到學者和官方代表的說法,不管是什麼都有標準越高,但是資源越來越不足,或這個領域無法成為一個被重視,甚至是僅作為政商上的利用,那多多少少有點可悲。可是又在能做多少事情的前提下,大家有沒有想法呢?
近期老師們談到的是保存價值優先,不過觀眾剛剛好才有一位是和台上的官方代表的政府部門有官司,發言的時候,那位民間人士就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土地法規會如何如何。如果說有點尷尬的話,大概是在場多數人的想法。我卻覺得有必要還是要作價值的釐清,畢竟如果真的怕尷尬,那只能說宣導和教育真的沒有很好。
最近的新聞就是土窯,我想很多時候要建或不建,很多時候都不是文化部門可以決定的,就算是旁邊出個聲,大概也無法挽回劣勢,如果這時候首長和民意代表先站在建設這邊的話,文化部門以現在的劣勢,很難說可以做什麼事情。
就我自己的推測,推倒和建設可以去做,形式上也非常簡單能夠解決(手掌排除萬難喔),是政治的,這個東西民意無法一次就改變,但是如果實務上就是碰到兩難時,讓最上頭的政務官去決定,又只要花費最小成本,那一切價值判斷都不會讓文化資產優先,拆是必然的結果,改變卻是要從小就做起,只能說緩不濟急。
我不曉得當地的相關拆除審議狀況,也許拆除前的審議就在其他人眼中成了背書的橡皮圖章,但是如果出現表決有歧異,長官是不可能接受的。也許想進來這個場域的各位,應該要想想縣市和中央之間的糾葛問題,還有文化單位就是不給你用人等資源受限問題,難怪民眾都要大喊自救。
就我自己的推測,推倒和建設可以去做,形式上也非常簡單能夠解決(手掌排除萬難喔),是政治的,這個東西民意無法一次就改變,但是如果實務上就是碰到兩難時,讓最上頭的政務官去決定,又只要花費最小成本,那一切價值判斷都不會讓文化資產優先,拆是必然的結果,改變卻是要從小就做起,只能說緩不濟急。
我不曉得當地的相關拆除審議狀況,也許拆除前的審議就在其他人眼中成了背書的橡皮圖章,但是如果出現表決有歧異,長官是不可能接受的。也許想進來這個場域的各位,應該要想想縣市和中央之間的糾葛問題,還有文化單位就是不給你用人等資源受限問題,難怪民眾都要大喊自救。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如果你進到一個縣市文化資產局,有指定或登錄100件左右的文化資產,但是只給你資產局或科5個人要負責全年度的管理維護,私有古蹟假設只有10件,又假設每年可以給民間申請的管理維護補助經費只有100萬,你覺得真的有維護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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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841248
苗栗客家圓樓 復古有現代味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90236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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