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最不太會被認為是文化資產的東西是什麼?

本來就沒有想到會被問到,既然被問到了,就想想往哪個方向回答比較好。


你覺得最不太會被認為是文化資產的東西是什麼?

應該說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以外的東西都算,法律代表著一種大家已經有共識,甚至是有標準流程、組織架構和操作案例,所以才有一堆背到死的子法等存在。

我認為不容易被認定的是數位化的資料。雖然說像是英國圖書館有類似資料公開的作法,不過我還要確認一下實例。數位化資料大概是因為科技每年都在變動,有可能舊的碟片,十年後就找不到機器可以讀。確保可以讀取,可以轉移,甚至是公開授權,讓民眾自由運用,增加可以觸及的領域,也許是增加保存的手段吧。

就未來前景上,數位資料如何保存文化資產,我也不太懂,只不過是有個模糊的想法,運用大數據原理,搜集臺灣的各種文化資產資料,比對材質、天災和產權轉移資料之間的相關性,搞不好可以預測哪邊的文化資產比較容易燒掉或被挖掉。

還有個題外話,需要被觀察的,也許是外國移民,我大概是受到這次內戰逃到歐洲的難民新聞影響,未來也許在臺灣本島上,移民逐漸變多,如何融合,甚至產生次文化倒是很有興趣。不過這個數十年以上的觀察期,會不會又受到政治問題產生極大改變,都很難說。



另外就災害部分,國外針對文化資產災害管理已經有相關論述。立命館大學有歷史都市防災研究所,我國內政部是有建築研究所,只不過我反而完全對這塊不熟悉,以後待考。

就人才的部分,文化行政養成教育,搞不好大部分都不是來自於大學本科系,我其實也沒有相關知能(比如說防火),都是要惡補才能補起來的。那些本科系的,最後都去哪裡就業了?人、錢、組織、法規這幾個部分,也許以後會來綜合研究。

今年醫警消上街頭抗議工時過長,這反映了有很多東西政府根本是資源錯置,臺灣消防員用的衣服破破爛爛,一年死幾個消防兄弟不說,醫護人員也在這次的八仙爆炸案出現了人力吃緊問題,其實人力很難補足,大量的約聘和外包,還有過分重視KPI,連老師都哀哀叫,行政職居然都沒人想做。

我想可見的將來,文化預算極端不足,如果又出現幾個連續性天災的話,那修復怎麼辦?那這些人才要從哪邊支援呢?

搞不好我認為的問題不是問題,也許問題出在我們的基礎建設,和對文化人力的認知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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