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鍾永豐:提出當代性 將傳統帶到藝術高度


之前菊花夜行軍重開演唱會一堆人濕了眼眶,不過就算是如此,還是文化事業




之前鍾局長的訪談有被放在網路上,全文自己看吧(連結請點),看了真是讓我驚為天人,有人說應該讓他繼續不要當文化局長,文資還是很多沒指定登錄,還是寫歌好。我有一半同意這個觀點,但是一半又有點惋惜,到底是官僚體系讓人變成如此?還是折衝後妥協下不得已的選擇。

他說了一些東西很有意思,我先轉些這段:

台北市政府各部門都是在面對全台灣,因此組成非常複雜。你得把每天工作都當作第一天,也是最後一天,因為每天都有新的危機。像最近台大(按:台大學生抗議《中國好聲音》節目,結果發生流血衝突)這事情還沒燒完,所以我也沒辦法跟你保證我下個禮拜還在這裡,那不重要了!但你要保持你對每件事情的好奇心,因為你會把那些事情視為理所當然,也會失去對工作的敏感度跟樂趣。所以你得把每一天當作第一天,也是最後一天。
要知道全台灣文化資產衝突最容易上報的大概就是台北市,之前已經有貼過和文化部對幹發言,那顯然不是局長自己寫的,恐怕是市長或副局長,畢竟一個人不可能通通會,文化資產火在燒除了各地編製和經費都是嚴重不足之外,更糟的事情是法律寫得很多,審查人手也要多,行政人手更要多,光做一個資產的調查案就可能高達百萬,還不包括修復再利用的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等等問題,使得大家就聽委員說的,委員說不是就不是文化資產,法律當然是這樣規定。

可是問題又來了,是因為沒做過評估才沒有看到價值,還是價值是指定後做過調查研究才生出來的,這件事情是成年爛帳,官方做不來,民間做出來還會被官方打槍,民間又認為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但是又沒有經費人力,整個惡性循環,陷入雞生蛋蛋生雞的因果難以釐清。簡而言之,文化資產的價值是透過挖掘才出來的?還是一開始就有某種最低限度的價值判定基準可供參考?這點沒有人說過,也沒有人釐清之前指定的是否真的有某種層級?甚至到底為什麼分成國定和市定?這些價值判定和真實性是否有牴觸的地方?考試不會考,你怎麼做都會被罵,無力的感覺大概很高,而且上司不一定要支持你去做文化資產普查或立下一個縣市文化資產的審查原則,說明真實性判定的問題,很多時候民眾提報了不少證據,如何判斷?怎麼判斷?

另外就是有關前景的問題,我再摘下這一段話:
 LJ:跟台灣人聊起來,大家對前景蠻灰心的,香港也一樣,你會跟他們說什麼?
鍾:大家要努力嘛。我最近以市政府的名義去大陸參訪,我覺得是很有趣的對照。我先講,我講的當代性,是對多元的尊重,對民族的包容,而且互為主體;我所謂現代化是指各種硬體上建設,交通的順暢、金融經濟的流暢、對科技的使用程度,這叫現代化。
在大陸,是當代嚴重(落後於)於現代化,在台灣是現代化遠遠落後於當代性了,這是很大的反差!所以眼下來看,大陸這種落差,我還看不到會有追上來的可能性。他們會用越來越嚴格文明規訓的方式,連尿你都得用「你得文明尿尿」這種方式,來國家規訓來彌補這個東西,但還是很吃力。
台灣是反過來。政府做這種設施,差越來越大。人民尤其對政府,越來越不耐煩,很多尤其是年輕人,政府很難跟得上去。越來越當代性的人民,當然對現代化速度越來越慢的政府是不滿意。我很了解這種落差。
大概是因為政治治理對柯市長的期待很高,但是柯市長也不是完人, 也會遭致批評,不過因為官僚體制就長成那樣,很多時候很難改,要壓迫就壓迫基層,就直接抵抗所謂文化恐怖分子的砲火,不過很難,就算換了任何人當文化局長,大概都會變成這樣子吧。要包容文資,就要慢,政府招標本來就不是快速的,要研究調查的知識產出就要經費,不過慢不了,都更在即,誰理你們呢?

希望局長再撐一下,不要累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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